连日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纷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这既是深化“三大”实践活动的一项扎实举措,更是职能部门主动服务、取信于民的生动体现。
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开服务承诺,有助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助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改善我市投资软环境。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最大的期待莫过于言诺必行、行之必果。
要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各部门进一步作出公开服务承诺,目的在于形成责任清晰、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部门管理机制。当我们将部门履行的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等具体化、透明化、公开化的时候,也就是向社会和公众作出了履行职责的庄严承诺,向人民群众交了一把度量工作成效的标尺。唯有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唯有增强廉政勤政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务发展、一切服从发展,才能肩负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要践行服务承诺。近年来,我市个别机关和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及有法不依、办事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等行为,屡遭群众诟病。公开承诺的各项条款,对我们而言,就是一条条“警戒令”、“高压线”。要将其作为本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措施,作为衡量本部门是否廉洁奉公的重要标准,通过公开规章制度、办事依据,给群众一个明白;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给群众一个满意;通过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给群众一个交代;通过强化部门领导责任,确保职责范围内不出问题,增强部门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要通过真心实意、全面认真地践行服务承诺,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为扩大开放、全民创业创设良好环境,坚决防止装潢门面、大而化之、搞形式主义的倾向和行为。
要健全长效机制。公开承诺,只是开始,而绝不意味着结束。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完善、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把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服务承诺的重点;要加强公开服务承诺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责任追究,逐步形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通过公开服务承诺,“阳光行政”,科学、合理地划分部门事权,明确办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使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沿着依法、有序、高效的轨道健康运行。
毛泽东同志讲过,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员就最讲“认真”。“诺必践、言必行、行必果”这就是认真、就是诚信。让我们牢记庄严承诺,做到时时心中有压力、处处践行有动力、事事承诺有效力,以服务群众、取信于民的扎实成效,凝聚推动商丘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