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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1日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7-04-02 出处:商丘日报 作者:
    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和平所作的《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2007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各项任务,符合形势要求和商丘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作出了不懈努力。2007年,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进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商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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