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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31日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7-04-02 出处:商丘日报 作者:
    商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王广军所作的《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三年多来全市的检察工作,提出了做好今后检察工作的意见,符合商丘检察工作的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03年换届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商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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